贵港:支持非住宅规划性质变更,可按程序调整为住宅性质商品房出售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贵港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了几项重要的政策措施。
支持非住宅商品房规划性质变更
根据通知,贵港市将支持公寓或办公性质的非住宅商品房进行规划性质变更,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并按照程序调整为住宅性质商品房出售。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为贵港市的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也将满足市场对住宅商品房的需求。
合理定价和调整商品房销售价格
通知还要求贵港市引导房地产企业合理定价,并规定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备案价。对于已办理预(现)售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可以申请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整,重新申报可售房源的销售价格。同时,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交易情况,每半年申请一次调整价格。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有效控制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波动,保障购房者的利益。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为了支持居民购买商品住房,通知中要求在贵港市,居民家庭在购买商品住房时,只要家庭成员在贵港市辖区范围内名下没有其他商品住房,不论是否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都可以按照首套住房的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加便利的购房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要求贵港市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规定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利率政策下限按照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有效控制购房投资的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为了帮助购房者解决首付款的问题,通知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的首付款。具体来说,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在贵港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并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售房企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购房资金来源。
其他政策措施
通知还提出了其他一些政策措施,如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流程、完善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贵港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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